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⬅ 荣誉评选与奖金须知


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办法

一、推荐条件

  1.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在校生。团龄在一年以上,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。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“智慧团建”系统。
  2. 理想信念坚定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、有浓厚的家国情怀。
  3. 道德品行优秀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。经常参加志愿服务,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;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,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。
  4. 模范作用突出。学习成绩优秀,工作本领过硬,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,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,具有艰苦奋斗精神,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带头响应党的号召,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。在志愿服务、突击攻坚、岗位履职、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,表现突出。
  5. 自觉遵规守纪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团的章程,履行团员义务,按要求参加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和团的活动。没有违规违纪行为。
  6. 获得过济南大学“十佳团员”荣誉称号。

二、推荐名额

根据当年上级团组织分配名额确定。

三、推荐办法

  1. 候选人申报。候选人经支委会通过,团员大会决定同意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,并根据校团委的相关工作通知,填写申报表格,撰写事迹材料。学院团委核实相关信息并报请同级党组织同意,推荐至校团委。
  2. 资格审核。校团委审核申报候选人的基本资料、事迹材料是否真实并符合评选要求。
  3. 组织推荐。学校成立评选小组,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校团委将推荐材料报至团省委。

四、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