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规章制度 📜 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📋 原始文件 本页面内容基于《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整理,详见 原文。 学位授予条件 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,成绩合格 通过学位论文(毕业设计)答辩 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授予标准 学位授予程序 学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颁发学位证书 不授予学位的情形 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授予标准 学位论文存在抄袭、篡改、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其他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情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