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⬅ 荣誉评选与奖金须知


济南大学社会实践优秀学生评选办法

一、评选条件

  1. 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勇于实践锻炼,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。
  2. 热心服务,甘于奉献,为实践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做出突出贡献。
  3. 完成较高质量的社会实践报告或论文。

二、评选时间

每年9月份组织评选。

三、评选比例

校团委参照组队数量、参与人数和实践效果分配名额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  1. 校团委参照组队数量、参与人数和实践效果,将本年度社会实践优秀学生名额分配到各组织单位。
  2. 各组织单位在上述推选条件的基础上,自行规定相关评选细则和办法,对照各团队成员申报材料进行评定、选拔,并将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。
  3. 各组织单位将申报材料报校团委审核,审核无误后,授予济南大学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称号,并于同年年底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。

五、附则

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