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⬅ 荣誉评选与奖金须知


集体荣誉称号:全国先进班集体推荐办法

一、推荐条件

  1. 有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;
  2. 有积极上进、乐于助人、遵纪守法、热爱集体、崇尚科学、反对迷信、朝气蓬勃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;
  3. 有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学风;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;
  4. 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;保持良好的宿舍、个人卫生环境;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,均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;
  5. 获得过省级“先进班集体”称号。

二、推荐名额

根据当年上级部门分配名额确定。

三、推荐时间

每年4月份。

四、推荐表彰办法

  1. 候选班集体根据相关工作通知填写申请表,撰写事迹材料。
  2. 由学院学生评优工作小组对候选班集体进行评选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。
  3. 学校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、评议、公示后,推荐至上级相关部门。
  4. 经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评选确定后,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。

五、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