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先进班集体推荐办法
一、推荐范围
普通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班集体(不含当年入校新生及其班集体)。
二、推荐条件
- 班委成员政治坚定,作风扎实,勇于创新,团结协作,以身作则,凝聚力强,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,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、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,课余生活丰富多彩,班级活动有特色、有亮点;
- 班风积极向上,朝气蓬勃,健康文明;全班同学热爱集体,崇尚科学,遵纪守法,班内无违纪行为;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,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、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;
- 全班同学作风严谨,勤奋好学,互帮互学,学习成绩优良;
- 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,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;
- 一年内被推荐为校级先进班集体,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。
三、推荐名额
根据上级分配名额确定(各学院推荐候选先进班集体1个)。
四、推荐时间
每年3月份。
五、推荐表彰办法
- 候选班集体根据相关工作通知填写申请表,撰写事迹材料。
- 由学院学生评优工作小组对候选班集体进行评选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。
- 学校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、评议、公示后,推荐至上级相关部门。
- 经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评选确定后,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