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推荐办法
一、推选条件
- 推选团队必须经校团委备案正式立项,实践活动有计划,有步骤,活动过程的组织严密,严格执行学校社会实践团队立项制度;
- 团队成员不少于7人,必须配备1名以上带队教师,无任何安全事故和违纪行为;
- 实践活动内容丰富,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深入社会、了解国情、接受锻炼,取得的社会实践成果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,调查对象、合作单位和其他公众对活动的评价较高;
- 实践团队能按照当年学校有关通知要求顺利结项。
二、推荐程序
- 校团委按照当年团省委分配给学校省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名额,参照组队数量、参与人数和实践效果,分配到各组织单位;
- 组织单位在上述推选条件的基础上,自行规定相关评选细则和办法,对照各团队申报材料进行评定、选拔;
- 各组织单位将申报材料报校团委审核,并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由校团委统一报送团省委审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