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推荐办法
一、参评条件
- 成立4年以上,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协会、志愿服务队等志愿者组织。
- 成员人数不少于200人,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150小时以上。
- 工作机制健全,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成熟的运作模式,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。
- 开展的活动成效突出,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,在校内外有一定的社会影响。
- 获得过济南大学“十佳志愿者服务队”称号。
二、评选程序
- 申报。根据当年团省委公布的评选办法,符合条件的青年志愿集体均可申报,填写申报表格,撰写事迹材料。学院团委核实相关信息并报请同级党组织同意,推荐至校团委。
- 资格审核。校团委审核申报集体的基本资料、事迹材料是否真实并符合评选要求。
- 组织推荐。校团委根据申报材料和候选名单,对照团省委的工作要求和名额分配情况,组织推荐,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。公示完成后,校团委将推荐材料报至团省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