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⬅ 荣誉评选与奖金须知


济南大学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

一、评选对象

我校在读的本科生、研究生团支部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  1. 政治能力好。认真组织本支部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加强对团员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,引导团员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  2. 组织建设好。团支部班子健全、团结协作,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、“三会两制一课”、团费收缴等工作,团员、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“智慧团建”系统。
  3. 团员教育好。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工作,增强思想引领的针对性,团员意识强,模范作用突出。支部全体团员遵守校规校纪,无因违法乱纪而受处分者,学习气氛浓厚,平均学习成绩良好。
  4. 活动开展好。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创先争优,能出色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,紧紧围绕团的中心工作和“育人”宗旨,扎实开展思想引领、科技创新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、校园文化等团的活动,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。彰显了团的凝聚力、引领力、服务力和贡献度。

三、评选时间

每年4月份组织评选。

四、评选表彰办法

  1. 优秀团支部为团支部总数的15%,由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团支部总数按比例进行分配。
  2. 候选团支部申报。候选团支部经支部大会民主表决同意申报优秀团支部,并根据校团委的相关工作通知,填写申报表格,撰写事迹材料。
  3. 学院团委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选,将评选推荐意见报请同级党组织同意后,报校团委审批,并进行公示。
  4. 公示无异议后,由校团委发文,颁发荣誉证书,并于同年五月对获奖集体进行表彰。

五、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