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
一、评选条件
- 班级学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,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;
- 班级学生关心班级,热爱集体,团结互助,积极进取,精神风貌好。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班内无处分未解除者;
- 班级学生勤奋学习、刻苦钻研、学风优良、成绩突出;
- 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或活动,完成年度内公益劳动指标;
- 认真落实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,班级工作有创新,成绩明显;
- 有获奖记录的班级优先评选。
二、评选时间
每年9月份进行。
三、评选比例
按班级总数的10%以内评定。
四、评选表彰办法
- 凡申请参加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级,由班委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报相应材料。
- 由学院学生评优工作小组对候选班集体进行评选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。
- 学校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、备案。
- 学校行文予以表彰,同时颁发先进班集体证书。
五、附则
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