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⬅ 荣誉评选与奖金须知


济南大学十佳团支部评选办法

一、评选条件

  1. 获得本年度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。
  2. 团支部对团员青年有较强吸引力、凝聚力、号召力,组织制度健全有效,团支部成员学习成绩优良,支部在思想引领、科技创新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校园文化等某方面工作有特色,表现突出,得到在所属单位和团员青年的高度认可。
  3. 三年内获得过“十佳团支部”的集体不再参评。

二、评选时间

每年4月份组织评选。

三、评选表彰办法

  1. 候选团支部申报。候选团支部经支部大会民主表决同意申报十佳团支部,并根据校团委的相关通知要求,填写申报表格,撰写事迹材料。
  2. 学院审核推荐。学院团委对候选团支部申报资格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,做好学院考察推荐工作,报请同级党组织同意,推荐1个候选团支部至校团委。
  3. 学校组织评选。校团委审核候选团支部资格,组织校级评选。学校成立评选小组,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。
  4. 公示无异议后,由校团委发文,颁发荣誉证书,并于同年五月对获奖集体进行表彰。

四、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